电子发票使用订单下单时保存的认证主体与金额。订单凭证不能代替发票。
一、先设置后续订单开票
电脑:个人中心 → 我的发票 → 开票类型。手机:我的 → 发票申请(我的发票)→ 右上角“开票设置”。
先完成对应个人或企业实名认证。
按页面切换是否开票,阅读含税计价确认后再确认切换。
回到商品页核对新订单价格。切换只影响后续新商品订单,旧订单与旧发票保留原金额及主体。

图 1:电脑端:先设置后续订单开票。1.切换前阅读计价确认;2.按订单号查找发票;3.按办理状态筛选。

图 2:手机端:从发票列表打开设置。1.打开开票设置;2.需要时按日期筛选;3.输入目标订单号。

图 3:手机端:是否开票只影响新订单。1.切换后按确认提示办理。
二、在订单申请
符合条件的含税订单,在电脑详情提供“申请开票”,手机详情提供“开票”。没有入口时先检查是否登录、订单是否支付、是否含税及是否仍有可开票金额。
打开原订单申请,核对订单、抬头、销售主体和可开票金额。
选择当前主体允许的电子发票类型,填写收票邮箱。
提交后在“我的发票”跟进,不能把提交申请当作已经出票。
三、双端查询和下载
电脑可按订单号、状态和日期查询;手机可搜索、切换“待受理”“办理中”“已开票”“已驳回”,并用日期筛选。
打开对应记录核对票据状态。
已开票且提供文件时下载发票;邮件未收到可先检查收票邮箱与垃圾邮件,再查看站内可下载文件。
四、驳回、退款和主体变化
查看驳回原因后按要求补正。发生退款、红冲或重开需求时先联系商家核对原票和退款记录,不重复申请。
当前没有可选票种或提示资格无效时,核对认证及商家的税率、票种设置;不能通过修改昵称改变旧订单发票抬头。